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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分社國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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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會徽、吉祥物征集啟事
      2023年02月13日 12:00 | 來源:中新網黑龍江

        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將于2023年8月舉行。為更好地傳遞這一體育盛會所蘊含的精神內涵,推動賽事形象宣傳及傳播,現面向社會廣泛征集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會徽、吉祥物。

        一、征集內容

        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會徽、吉祥物。

        二、應征資格

        (一)所有關注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的個人、機構和團體,均可按照本規則參加征集活動。

        (二)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備應征資格。

        三、征集原則

        (一)應征作品內容應積極、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公序良俗的內容。

        (二)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性設計,并且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曾經參加過其他設計競賽或已在為第三方服務的設計作品不得參賽。

        (三)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作品創作設計要求

        (一)會徽

        1.會徽要求符合市運會主題,反映體育健身特點,體現出伊春市的地域特征和文化底蘊,還應適于作平面宣傳。圖案簡潔明快,構思新穎、寓意深刻、具有體育健身韻味。

        2.包含但不限于“伊春、十二、市運會、2023”等元素,特點鮮明。

        3.會徽設計稿應為彩色版,提交作品格式為jpg,尺寸為A4紙張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選,應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4.會徽設計應有不超過200字的設計說明,主要闡述會徽設計的基本元素、設計理念、思路、形式與含義。要求與會徽同時遞交。

        5.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不應在會徽設計稿件中出現。

        (二)吉祥物

        1.吉祥物設計要體現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的辦賽主旨精神,體現體育特征、時代特點和文化內涵。

        2.吉祥物應是活潑可愛的卡通形象,具有鮮明性格和擬人化特征,創意鮮活、寓意深刻,構圖新穎、色彩明快,親切友善,能夠反映本屆市運會的形象。

        3.具有商業開發和適合再創作的特點,可廣泛適用于從特許商品到二維、三維動畫等不同領域的需要。

        4.吉祥物應包括中文名稱。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名稱應便于發音、記憶,沒有歧義。

        5.吉祥物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姿態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6.提交作品格式為jpg,尺寸為A4紙張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選,應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7.吉祥物設計應有不超過200字的設計說明,主要闡述吉祥物形象的設計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稱的含義。要求與吉祥物同時遞交。

        8.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不應在會徽設計稿件中出現。

        五、報送要求

        (一)報送要件

        1.應征者按照設計要求遞交作品。

        2.應征者對于所遞交的作品需簽署《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著作權確認書》,一件作品一份《確認書》,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集體創作者,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3.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應征作品均被視為無效作品,不能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評選。同一位應征者可以參加多項征集。

        (二)報送方式

        本次會徽、吉祥物征集僅接受電子郵件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送達的應征作品,提交時作品和《報名表》、《確認書》的電子掃描件應以附件形式發送至伊春市體育局競技體育科:

        郵箱:15143554327@163.com">15143554327@163.com,

        聯系人:劉家成;

        聯系電話:0458-3622030;

        郵件題目統一為: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征集作品投稿+姓名+聯系方式。應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截止時間

        本次會徽、吉祥物的征集活動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17時整。參賽作品以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六、評選與獎勵

        (一)組委會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評選出的會徽、吉祥物中標作品將在伊春體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布。

        (二)組委會擁有決定本屆會徽、吉祥物的最終權利。

        (三)本次征集活動將在應征的作品中分別評選出入圍會徽和吉祥物各三件,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在入圍作品中選出中標會徽和吉祥物作品各一件,追加獎勵2000元。

        (四)會徽和吉祥物的獲獎創作者由組委會頒發獲獎證書。

        七、征集聲明

        (一)所有收到的應征作品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二)因電子郵件發送延遲、失誤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參賽失敗的,征集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成為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會徽、吉祥物的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組委會所有。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組委會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四)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對包括本規則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伊春市第十二屆運動會暨第四屆全民健身運動會組委會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附件:征集活動報名表、著作權確認書(會徽)、著作權確認書(吉祥物)(掃碼二維碼)

      【編輯: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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